各研究生培養單位、廣大研究生同學:
按照《關于啟動第三屆、第四屆吉林大學(力旺)基金評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根據《吉林大學(力旺)精英學生獎(研究生)評選細則》(試行),現組織開展第三屆(2018年度)、第四屆(2019年度)吉林大學(力旺)精英學生(研究生)評選工作,具體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對象
評選年度在我校接受學歷教育的非在職研究生。
二、獎項設置、獎勵人數及額度
吉林大學(力旺)精英學生獎分為“吉林大學(力旺)全面發展精英學生獎”和“吉林大學(力旺)勵志成長精英學生獎”,用于獎勵全面發展和勵志成才的優秀學生。
第三、四屆吉林大學(力旺)精英學生獎(研究生)共評選4名,每屆評選2名,每人獎金10萬元人民幣。
三、評選條件
1.思想進步,品行端正,心理健康,熱愛集體,人際關系和諧。
2.學習態度端正,學業成績優良,并能夠積極參加校園文化活動。
3.吉林大學(力旺)全面發展精英學生獎參選研究生在滿足上述條件的同時,還必須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,并產生較大影響:
(1)熱愛科學研究工作,勇于探索,敢于創新,具有較強的科學研究能力,在科學研究上有突出成果和重要貢獻;
(2)在弘揚正氣、熱心公益、服務社會、奉獻愛心等體現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成果方面事跡突出;
(3)榮獲國家級榮譽稱號。
4.吉林大學(力旺)勵志成才精英學生獎參選研究生在滿足上述條件的同時,還必須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并產生較大影響:
(1)自強自立,拼搏進取,事跡突出,具有示范和引領作用;
(2)勇攀科學高峰,科研成果在理論或方法上有創新、有突破,達到同類學科先進水平,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或應用前景;
(3)在各類國際和國內競賽中成績顯著,并獲得最高獎。
四、申報材料
候選人須認真填寫并提交下述材料:
1、《吉林大學(力旺)精英學生獎申報審批表》(見附件);
2、《吉林大學(力旺)精英學生獎申報審批表》中涉及到的相關佐證材料。
五、申報時間
請于2020年12月11日下午15:00前,學碩將被推薦人申報材料報送東榮703-1辦公室,電子版《吉林大學(力旺)精英學生獎申報審批表》發至talentoflaw@jlu.edu.cn。法碩報送至法碩辦公室,電子表發送至jlujm2011@jlu.edu.cn。學校將于近期組織開展評選工作,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。
各單位黨委或黨總支負責該獎項的組織實施,請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安排組織實施,確保評選工作的順利進行。超過規定時間未上報材料的,視為放棄。各單位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評選實施細則,每單位每屆限推薦1人。
根據《關于做好學生欠費催繳工作的若干意見》(校發〔2005〕63號)中的有關規定,對于未結清有關欠款的同學,學校將取消其評選資格。
吉林大學法學院工作辦公室
2020年12月10日